您好!欢迎来到西安中保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

029-89331295

加入收藏
新闻动态
当前位置:首页>新闻动态> 保险动态 >风险提示|投保必看!如实告知义务 切勿忽视!

NEWS

风险提示|投保必看!如实告知义务 切勿忽视!

  TIEM: 2026-08-31      25062
风险提示|投保必看!如实告知义务 切勿忽视!

image.png

随着社会风险保障需求升级,购买保险已成为个人、家庭及经营主体抵御风险的重要方式。其中消费性医疗保险和重疾险因其灵活性和高保障性,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追捧。然而,部分消费者在投保时,因忽视“如实告知”义务,埋下理赔纠纷隐患,甚至面临着拒赔风险。

     在投保车险、家财险、企业财产险等各类财产保险时,如实告知是投保人法定义务,也是后续顺利理赔的重要前提,在此小编特别提示:

01
《保险法》依据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》第十六条规定:“订立保险合同,保险人(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,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)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,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。”这一法律条款为投保行为划定了底线,更是保险合同公平履约,保障消费者权益的核心前提。

02
“如实告知”提醒

看似简单的“如实告知”,却藏着不少容易被忽视的细节。若投保时故意隐瞒、编造信息,或是因疏忽遗漏关键情况,即便成功投保,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也可能遭遇拒赔,让原本期待的保障“落空”。更严重的是,若隐瞒行为构成保险欺诈,还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,得不偿失。

为切实保障自身合法权益,让保险真正发挥“保驾护航”的作用,永诚保险陕西分公司温馨提醒广大消费者:


     1. 投保时须如实告知保险标的真实情况,包括车辆使用性质、房屋结构、企业经营业态、财产存放环境、已有风险隐患等关键信息,不得隐瞒、不得谎报、不得刻意遗漏。


     2. 若刻意隐瞒重要信息、提供虚假资料投保,一旦发生保险事故,保险公司有权拒赔、解除保险合同,且不退还保费,所有损失自行承担。


     3. 切勿听信他人教唆“隐瞒情况好投保、不影响理赔”,不实告知不仅失去保险保障,还会留下不良记录,情节严重还将涉及保险欺诈法律责任。


     4. 请务必本着诚信原则,主动完整告知相关情况,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,合规投保、安心保障、顺利理赔。


上一篇:泰山—车险服务

下一篇:风险提示 | 警惕非法代理退保 谨防自身权益受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