车险这个名字非常有导向性,好像意味着我们要以车为主,所有都是为了解决车的磕碰问题。
然而,很少有人想过以下问题:
我驾车不小心撞了别人,该怎么办?
我在交通事故中受伤,该怎么办?
朋友搭我便车时遭遇车祸,该怎么办?
这些事关人而非车的问题,其实才是车险应主要考量的问题。今天和大家来聊一聊买车险为什么先看车再看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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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全险”=全赔?真正的全险是什么?
买车险的时候我们很多人都听过一个词:全险。然而,买了所谓的全险之后,你的潜意识里一定觉得:只要出险什么都不用担心了。也难怪经常看到新闻报告,一些司机全责撞伤人后不仅对伤者不闻不问,还大言不惭地说:我有全险,不怕。其实,“全险”这个词很有迷惑性。到底什么叫“全险”?责任越多越好吗?保额越高越好吗?没人说得清楚,保险公司也从来没有明确定义过这个词。在我看来,真正全面的车险应该从保险责任出发,做到“主要风险保障有力,次要风险量力而行”。主要风险指驾驶行为造成的影响最大的潜在风险。与之相比,影响较小的潜在风险就是次要风险了。比如,驾车不慎撞到人,与非碰撞造成的车漆划痕相比,前者的影响肯定大于后者。因此,第三者责任险肯定比划痕险重要得多。这个例子背后是一个被许多人忽视的道理:买车险,其实应该先看人再看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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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比车贵,车险主要考量的问题是人
为什么人才是车险应主要考量的问题,其实我们的政府给出了答案。如果车祸对个体带来的伤害累积到足够多,就会变成社会矛盾和风险。这是交强险产生的背景:任何情况下,受害人都能得到有效、及时的赔偿。但交强险和社会医疗保险很像,都只追求最广泛的覆盖范围,而不追求保障的深度。比如,如果驾驶者因驾驶疏忽造成路人身亡,在只投保交强险的情况下,最多可获得的赔付额只有18万元。这显然无法满足受害人家属的合理赔偿诉求。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赔偿,往往以该地区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为标准。
换句话说,在北京、上海等经济发达地区,因驾车致死引发的赔偿,动辄几百万以上的案例并不鲜见,仅靠交强险根本无法满足。如果之前投保了300万元保额的第三者责任险,那么对于事故双方来说它都堪称雪中送炭。这是商业车险的一项重要功能。解决了事故造成的第三方损失,下一步就是考虑你自己的问题了。当车辆外借他人驾驶,或自己驾车搭载他人时,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了驾乘人员的人身伤亡,车辆所有人和驾驶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或民事赔偿责任。对车主来说,你不能保证车上每个人都有意外险,所以买一份驾乘险也非常有必要。很多车主比较了解的是“车上人员责任险”。也会问:“我已经投保了车上人员责任险,为什么还需要投保驾乘险?”事实上不存在任何一款保险产品能够全面地覆盖所有风险,且售价便宜。从保险产品精算的角度来说,所开发的保险产品承担的保险责任越多、保险金额越高,保费就越贵。因此,往往需要不同产品间的互补,车上人员责任险与驾乘险的关系亦是如此。
因此,为了提高保险的保障效果,全方位地保障生命财产安全,我们不单要购买座位险,还要购买驾乘意外险,完善驾乘保险体系,才能提供最安心全面的保障!